《易经》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?%Ie,o'5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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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 23Cmc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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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既济,亨,小者亨也。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 ZxU;3Y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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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 Ve& /@P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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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 Q)c!^
象曰:曳其轮, 义无咎也。 iam8S/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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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妇丧其□①,勿逐,七日得。 ,rfF~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ado\3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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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 87 *fA<=
象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 }hyr@l!~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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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:□②有衣□③,终日戒。 =E?86q
象曰:终日戒,有所疑也。 Q:O#*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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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□④祭,实受其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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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时也;实受其福,吉大来也。 l@(F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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